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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My heart leaps up when I behold』

比起街頭藝人,我比較喜歡稱自己為吟遊詩人。

很有意境不是嗎?

我是土耳其人,職業是個吟遊詩人。
在稱作『文明的搖籃』的國家中誕生,我似乎生來就喜歡漂流,用著一把吉他,談談唱唱著走遍我所感興趣的國家。

走遍了無數個國家,這次我決定來會會這位在北歐的童話王國,丹麥。
這是我走過最北的國家了,北歐五國素來有名,但我唯一記得住的,始終是丹麥,這個有著美人魚的國家,我滿心期待著與它的約會。

我一向在河邊演出,這裡有著悠閒的人們、溫暖的陽光以及輕快愉悅的流水聲,在在都讓我沉醉在自己的演出中。
一如往常,我找到了丹麥最長的河流,古曾河。
名字不怎麼浪漫,但是真的很美。

放下掛在背上的吉他,從手邊的布袋包裡拿出Berimbau,一個從巴西學來的新樂器,只有一根細細的弦根葫蘆作成的音箱,
再用一塊扁扁的石板就可以彈奏出開心的節奏。

為什麼我不喜歡稱自己為街頭藝人?
因為我只要一把吉他跟一副嗓子就可以展現,當然,外加新來的Berimbau。
不需要像其他的街頭藝人一樣身上叮叮咚咚地掛了一大堆,看似自由的街頭藝人,卻被這些所謂的『討生活的傢伙』束縛地緊緊的,豈不矛盾?


擺好傢伙,把Berimbau的葫蘆音箱抵在腹前,左手拿起小石板輕觸著唯一的弦,右手不甚熟練地拿起琴弓拉動著。
雖然不習慣,但我還是隨著音符吟出我最愛的詩...

『A rainbow in the sky:
So was it when my life began;
So is it now I am a man;
So be it when I shall grow old, 』

有些人停下腳步端詳著我手上特殊的樂器,有人則是緩緩走進跟著我一起打起了節拍,更多的人是當作沒聽到繼續散著步...
不管怎樣,這時的我帶著對這陌生國家的興奮詮釋我的音樂。

『 Or let me die! 』
唱到高潮,我閉起眼輕輕搖晃著身體,再睜開眼時...我看到了一隻可愛的小東西出現在我眼前。

『The Child is father of the Man;』
哪來的小野貓,慵懶地趴在我吉他套裡,那可是我讓人丟盤纏的地方耶。

『And I could wish my days to be 』
咖啡色的尾巴似乎跟著我的Berimbau擺動,細長的眼半瞇,似乎很享受呢~

『Bound each to each by natural piety』
最後一個音落下,有些聽完我吟詩的人準備放纏頭,但卻找不到我讓人放錢的地方而尷尬著。
我只好笑笑,擺擺手表示不用了。

把貓抱離我的吉他套:「小傢伙,你可是害我少賺了一筆。」
「喵~」
睜著無辜的眼睛,小傢伙一直輕啃著我的手指。
「餓了嗎?」把貓放下,我轉身翻著我的布袋包準備給點吃的。

好不容易找到了剛剛買的麥餅,回過身,只見一個咖啡色的貓屁股一搖一擺的鑽進了小巷子。
「看來是對我的麥餅不感興趣呢...」咬了口餅,我拿起吉他繼續哼哼唱唱著我的詩。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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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.S..
英文詩【神經囍囍My Heart Leaps Up】,作者:William Wordsworth (1770-1850)

中譯:
我心雀躍,因為看到
彩虹於天際:
此情我幼時就有;
此情到如今依舊;
此情願長存到老,
 不然毋寧死!
小孩是成人的雛型;
願我的日子能夠一一
銜接著對天地的虔敬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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